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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03-28  责任编辑:

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党(工)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纪工委)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县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县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综合协调上级纪委交办或应由委局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乡镇和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综合、协调、指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直部门和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