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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研究不是“免责金牌” ——宁都县就业局原局长违规发放津补贴被查处

发布时间:2016-09-26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李伟 江晓清

违纪问题通报

2016年1月30日,江西省宁都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

经查,2015年底,宁都县就业局违规发放“三送”(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下乡补助3.29万元,时任就业局局长卢华国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廉洁纪律。经宁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卢华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助3.29万元上缴县财政。

●事件回顾

2015年底,江西省宁都县就业局召开相关会议,在会议各项议程结束后,有人提出,全局上下辛苦工作一年,成绩斐然,临近年关发点福利犒劳一下,让大家欢欢喜喜过个年。

对此,时任县就业局局长的卢华国没有立即表态,他思忖后说:“大家确实辛苦,但县纪委下发了严禁年终突击发钱发物的通知,发钱就碰了红线。”

“如果文件规定可以发的,我们就发!”卢华国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

其中一位班子成员闻言给他建议:“县里出台了一个文件,‘三送’工作人员每月可享受400元补助,我们可以从这方面想想办法……”

卢华国听罢,沉默不语。他深知,文件规定参加“三送”工作且常年驻村人员可享受此项补助,如果搞普惠制,见者有份,明显违规。但是一想到全局里干部职工工作勤恳,齐心协力为单位争得若干荣誉,过年不意思一下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发福利非打擦边球不行。”卢华国经过再三权衡下定了决心。

卢华国决定再次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此事。会议研究决定:给单位所有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发放400元的补助,共计发放补助3.29万元。全局上下纷纷为局长的“英明举动”点赞。

●查处经过

“这笔账目有问题!”今年1月13日,宁都县相关部门在对“三公”经费进行检查的过程中,在就业局账目中发现了端倪。

“该局‘三送’常驻队员只有6人,平均每人每年领取补助5483元,明显超出文件规定范围,肯定有问题!” 宁都县纪委执纪人员介绍说。

对此,县纪委立即抽调相关人员进行调查,经查,该局超范围发放“三送”下乡补助属实。

“这事经过班子集体研究!”当执纪人员找卢华国谈话核实时,他仍理直气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执纪人员指着《党纪处分条例》对他说,“违规发放津补贴,即使经过了集体讨论也是违纪的,你作为一把手难辞其咎……”

在纪律面前,卢华国顿时无语了。

2016年1月19日,经宁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卢华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县通报批评,追缴违规发放的补助3.29万元上缴县财政。

“集体研究不是‘免责金牌’……”对笔者谈起这事,现已退居二线的卢华国仍一脸懊悔。(李伟 江晓清)